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發布了新修訂的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,并宣布該規定將于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這標志著我國在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秩序、促進清朗網絡空間建設方面邁出了堅實而重要的一步。
《規定》旨在適應互聯網技術和應用飛速發展的新形勢,回應社會各界對規范網絡新聞傳播的迫切期待。其核心在于加強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許可管理,明確服務提供者的主體責任,規范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流程,保護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,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。
本次修訂的《規定》呈現出幾大亮點。它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“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”的范圍,不僅包括通過網站、應用程序、論壇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眾賬號、即時通信工具、網絡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、轉載服務,還包含了提供新聞信息發布平臺服務。這體現了監管范圍對新興傳播形態的全覆蓋。
《規定》強化了許可管理制度。要求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單位,必須依法向網信部門申請,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。未經許可或超越許可范圍開展服務,將面臨相應的法律責任。此舉有助于從源頭把控新聞信息服務的質量和導向。
《規定》著重強調了主體責任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審核、公共信息巡查、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,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。要求其不得制作、復制、發布、傳播法律、行政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,并應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傳播不良信息。這壓實了平臺在內容把關和生態治理方面的責任。
《規定》還加強了對從業人員的管理,要求新聞編輯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素養;強化了信息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要求;并完善了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條款,為監管執法提供了更為清晰的依據。
《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的施行,預計將對整個互聯網新聞生態產生深遠影響。一方面,它將推動新聞信息服務走向更加規范、專業和有序的軌道,提升網絡新聞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權威性,有效遏制虛假新聞、低俗信息和網絡謠言的傳播。另一方面,它也為廣大網民獲取優質新聞信息、參與健康網絡生活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。
國家網信辦相關負責人表示,下一步將組織開展對《規定》的宣傳解讀,并指導各地網信部門依法開展許可和監管工作,確保《規定》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,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。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也應盡快對照《規定》進行自查自糾,確保在6月1日前全面符合新規要求。